一、 | 依據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訂定。 |
二、 | 旨揭說明適用於106學年度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學生,重點如下: |
(一) | 五專部分免試入學招生名額納入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:包含選填志願數為10個且不排擠原可選填高級中等學校之志願數、五專志願之比序積分分開採計、五專志願與高級中等學校志願混排、視學生志願先後排序決定錄取五專或高級中等學校等。 |
(二) |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之品德表現內容說明。 |
(三) | 優先免試入學作業內容:包含國中優先免試入學名額計算、高級中等學校名額提供方式、國中端優先免試入學名額分別為7名、6名或以下者之名額分配調整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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