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額:依審核結果(全國1500)
補助金額:2000元
申請資格:
(一)學期成績(上學期):大專、高中65分以上,國中60分以上;操行成績:80分以上(無操行分數者以老師評語為主)。國中生須附向學校申請有分數之成績單,否則不予受理。
(註: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,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。)
(二)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繳交資料如下:
(一)申請表乙份(請至教務處索取,或上網下載:http://www.kuantu.org.tw/)。
(二)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證正、反面影印本乙份。(正、反面請印在A4紙張同一面上,不需裁剪,並力求影印清晰)。
(三)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乙份(正本,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,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)。成績單一律不退回。
(四)本人之戶口名簿內頁影印本乙份(請縮小為A4尺寸影印)。
(五)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證明或影印本乙份;以其他證明(如:村里長清寒證明、殘障證明等)代替者,恕不受理申請。
校內審請期限:109年3月6日(五)中午12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