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額:依審核結果
補助金額:1500元
申請資格:
(一)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。
(二)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(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)。
(三)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、進修部、推廣進修班、建教班、在職專班、空中大學等學生。
繳交資料:
(一)申請書。
(二)學期成績證明。
(三)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。
校內審請期限:106年9月15日(五)中午12:00
備註:戶籍需設籍雲林縣(如欲申請,請洽註冊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