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1月11日新北教中字第1052152642號函、105年9月14日新北教中字第1051752463號函公布修正之「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」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8月17日北市教中字第10140376300號函公布修訂之「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『服務學習』採計規定」辦理。
二、106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03學年度上學期至105學年度上學期(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,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;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),連續5學期選3學期,每學期完成6小時,可得5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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