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教育部106年7月26日臺教技(一)字第1060105088號函核定及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106年7月27日(106)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060000327B號函(略以),107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。
二、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全國一區辦理招生,採電腦選填志願分發,不限地區、學校、科(組),至多可選擇30個志願。
三、 辦理時間:國中教育會考後、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報名與高級中等學校各就學區選填志願之前。
四、 積分採計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 全國各校科組統一積分採計項目,包含多元學習表現(含服務學習及競賽)、技藝優良、弱勢身分、均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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